经过了二十多天的齐心战疫,当前正处于全校共战疫情的关键时刻👩🏻,也正是吃劲的时候,要克服“歇一歇”“松口气”的想法,更需要全校师生患难与共、共克时艰,坚持就是胜利🕵️!疫情面前,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战胜疫情更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努力,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我们防控工作仍不容松懈,作为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就是保护自己🤷🏻♂️、保护大家!
自疫情发生以来🤵🏿♂️,大多数同学能认真配合学校👩🏿🎨,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但仍有极少数同学🧛🏼,未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妨害校园管理秩序,对学校整体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部分高校发生了多起学生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事件。为此“学工部”为大家整理了来自国内多所高校的疫情防控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不要心存侥幸📍,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共同守护我们的校园🎺。
案例一:隐瞒行程、翻墙进校,一大学生被立案调查
2022年4月6日,安徽肥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报称,通过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深入流调溯源发现,安徽某高校学生郭某东(无症状感染者)存在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违法行为,曾8次翻墙进出学校⚱️。肥西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故意隐瞒活动轨迹,编造虚假信息的郭某东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对学院负责疫情防控的主管人员郭某英和直接责任人员陈某平依法行政拘留👐🏿,并视情况将对学院其他负责人依法追责🤾🏻♂️。
案例二🥧:私自翻墙出(入)校园并隐瞒行程
2022年3月11日下午,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校园进入封闭管理♞,学校三令五申,禁止学生翻墙出入校园。校园封闭管理后,仍有学生肆意妄为🎅🏻🔝,翻墙出入学校。学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原某某,文化传播学院何某某、商学院郑某某,航空学院许某某等10人私自翻墙出(入)校园,且未主动汇报行程🤱🏻,经研究决定,给予原某某等10名学生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三:隐瞒行踪,擅自离返校
2022年3月13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文化传播学院学生连某某未经审批私自返校。返校后🤾🏽♀️,该生隐瞒实际行程🫴🏼,拒不配合进行隔离🌑,经学院多次谈心谈话才如实汇报情况,了解到其3月11日未经审批私自离泉。经研究决定,给予连某某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四:麻痹大意,未按规定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2022年3月20日,福建省泉州市某高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许某某等7位同学未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核酸检测,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极大风险,对维护全校师生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不良后果。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许某某等7位学生警告处分🧙🏼♀️。
案例五:违反规定,擅自伪造脚本程序
2021年7月,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计算机学院黄某某擅自篡改伪造“进出校园二维码”脚本程序并将其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2022年1月7日🧍🏻♂️🕝,该程序被“信息安全管理平台”(教育系统安管平台)监测发现,触发学校网络安全和疫情防控预警❄️,影响恶劣。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黄某某同学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六:伪造通行码,隐瞒行程
近期,福建省漳州市某高校在摸排学生出入校园情况的过程中⚇🦀,发现教育科学学院杨某某同学隐瞒行程,夜不归宿🏝,伪造通行码🍠,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隐患👰♂️,影响恶劣。为严肃校规校纪,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杨某某同学警告处分🛎。
案例七:持虚假请假条擅自离校出省旅游🏄🏻♂️,隐瞒个人行程信息
2022年3月11日,广东省广州市某高校大数据学院学生郑某某持虚假请假条擅自离校,前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旅游,且隐瞒个人行程信息。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四条第五点“未经学校批准,违反校园管理要求私自外出离开广州市🤚🏿,且隐瞒个人行程信息的,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给予郑某某同学记过处分。
案例八🧝🏻:擅自带校外人员进入并留宿校园
2022年3月18日👩🏼🔬、3月27日、3月28日,湖南省长沙市某高校外国语学院小Y在明知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下,私自带校外人员从宁静楼西南角翻墙进入校园逗留,并于3月18日4️⃣、3月27日晚避开寝室同学活动时间,擅自将其留宿在寝室,直至28日晚9点辅导员发现后方离开。小Y擅自带校外人员翻墙入校并留宿寝室😋,违反了学校疫情期间校园管控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小Y记过处分,处分期限为十二个月。
案例九:申请校外接种疫苗未及时返校,擅自出行
2022年3月10日👨👨👧,广东省广州市某高校外国语学院学生林某某申请校外接种疫苗,但该生在疫苗接种结束后并未返校,且因擅自前往他处而成为密切接触者,导致同宿舍三人成为次密接及校内177名相关师生成为重点关注对象,对学校疫情防控造成重大影响🥂。根据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条第六点“出现妨碍🧕🏿、干扰学校防疫防控相关工作🧑🚒,或对全校师生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或危害的其他情况,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给予林某某同学记过处分。
案例十👮🏼♂️: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校园会友
2022年3月27日19时许,沈阳市沈北新区某高校学生陈某某(男🛀🏽,21岁)欲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校外时,被该校工作人员发现。经查,陈某某违反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疫情期间全市高等院校实施校园内封闭管理、非必要不进入的规定,曾先后两次从校园围墙漏洞处钻出,与其朋友见面后👇🏼🕋,又从该漏洞处钻回校内。2022年3月27日😛,沈阳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对其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案例十一:聚众饮酒,夜不归宿,翻墙取外卖
校园封闭管理期间🏟,江西某高校共有19名同学因聚众饮酒、晚归(夜不归宿)、翻越围墙取外卖等行为,被给予纪律处分。按照违纪行为性质🧑🏼💻,其中🧛🏽,16名同学被给予记过处分,3名同学被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十二🍂🧄:拒不配合,妨碍秩序
某校学生小L,2021年9月—11月拒不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填报每日健康信息🌤,在学校对其实施“2+12”健康管理期间🙏🏻,未按时到达隔离现场进行第二轮核酸检测,延误学校整体疫情防控进度,小L同学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案例十三:隐瞒事实,违反学校规定
广东某高校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研究生李某,在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将学校宿舍床位借于他人使用,并故意隐瞒事实,妨碍学校核实调查住宿情况🏋🏼。该生行为已严重违反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管理等规定🏄🏼🍄🟫,扰乱了校园管理秩序✋🏼,为校园疫情防控带来风险隐患。学校已决定给予李某记过处分,并取消住宿资格一年💌。
案例十四🤾🏻♀️:违反防疫规定
某校研究生陈某某,曾在涉疫重点区域居住,2021年6月7日被所居住社区判定为“次密切接触者”🥊,被要求返回家中进行居家隔离👨🏻🚒🥁。该生于6月8日离开学校回家进行隔离,直至6月10日才把以上情况告诉学院,在此之前该生未曾按照市、区和学校等相关要求及时上报个人与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导致了共160余名师生需要居家(宿舍)隔离和进行“三天两测”的核酸检测,其中46名学生无法正常参加6月12、13日进行的英语四六级考试🧜♂️。其行为违反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教育其本人,经某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给予陈某某同学警告处分🥕。
案例十五🙅🏻:不及时上报个人信息
某校本科生王某某😆,2021年7月19日由南京禄口机场乘机抵昌后返校,不及时报告个人信息🤽🏽♀️,不按照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进行隔离✹,不进行核酸检测,给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良影响,其行为触犯了《某校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相关条例、《某校本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某校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的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严肃处理。
案例十六: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
某校学生周某某,无视学校防控工作信息报告要求,在离开居住地时未向辅导员报备个人行程,私自返青,依据学生纪律处分有关规定,给予周某某警告处分。该生辅导员刘某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不力🧑🏻🦼,近一周时间未如实报告周某某私自返青信息,依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规定,给予诫勉谈话🙈,取消一年内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晋职晋级;该生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在上述事件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责令在学院领导班子和学校防控学生工作组内作出深刻检查🤟🏿;该生所在学院党委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不到位🌪,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当前,学校正处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充分认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人人都是防疫员🏊🏽,人人都是战斗员,学校封闭式管理期间非紧急必要未经允许不外出,如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发生👩🏽🚀,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从严、从速、从重处理。
为了帮助同学们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学工部”特整理了以下23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全校师生众志成城,为打赢防疫战而努力。(图片来源网络)